第112章 残次品对破烂品_洪荒之诸天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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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残次品对破烂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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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云霄脸色难看,望着狐母:“狐母,你堂堂前辈,竟然这样算计三殿下这样的后生晚辈,未免太不要颜面了吧!”

  狐母嗤笑连连:“此宝原本就是我狐族得到的,敖烈用计将其骗去,本座没有惩治他已经是开恩了。”

  “如今我狐族将那两件后天上品灵宝归还于他,还奉上一件先天品灵宝,难道还不够厚待于他?”

  云霄冷笑连连:“明人不说暗话,狐母你自己做的事,自己心里清楚!”

  众人也发现了不对劲,敖怜儿问道:“师父,怎么了?”

  云霄脸上露出一丝愧疚,她望向敖烈:“小殿下,方才是本座大意,这五火七禽扇有问题。不过小殿下放心,今日此事,本座一定站在龙族这边,定替龙族讨回一个公道。”

  敖烈的表情始终智珠在握:“哦?这五火七禽扇有什么问题?”

  云霄凝重道:“这五火七禽扇内部核心法阵已经破损八成,力量最多只能发挥出半成来,若是超过半成,就会损伤到法宝本身,让核心阵法崩溃得更快更彻底。”

  半成,也就是二十分之一,只能发挥出二十分之一威力的五火七禽扇,虽然品级还是先天品灵宝,但威能显然已经跌倒先天下品,而且在先天下品也只能算是劣质品。

  可以说,此时的这柄五火七禽扇和完整的五火七禽扇比起来,价值连完整版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。

  至于“把阵法修复”?

  呵呵,别搞笑了,人家狐族这么多年都没能把阵法修好,难道区区一个龙三太子,就能做到?

  很显然,这只老狐狸坑了敖烈一把,用残次品将天狐幻瞳换了过去,而且还让敖烈无力反驳,因为狐母的确是用“先天品灵宝”来交换的,只不过那件先天品灵宝是坏的罢了。

  “看来,姜还是老的辣,”人群,有人感叹,“青丘狐一族的那只老狐狸活了无尽岁月,心机算计果然不是三殿下可以比的。”

  “这一次,三太子殿下看来是真的吃亏了。”

  “其实也不算吃亏,毕竟三太子殿下什么都没付出,白捡了一柄五火七禽扇,至少没赔本。”

  所有人都认为敖烈被狐母套路了,认为敖烈会恼羞成怒。

  但敖烈的表情始终淡定,甚至还带着淡淡的戏谑和嘲讽:“不就是法阵损坏了八成嘛,回头补好就是了。”

  不就是法阵损坏了八成,回头补好就行?

  开什么玩笑,你以为补衣服啊!乐视

  先天品级别的灵宝,法阵损坏八成,而且还是【核心】法阵,就算是准圣级的阵法师遇到这样的问题,也完全束手无策好不好?

  你区区一个真仙,也想修好五火七禽扇?

  你丫心咋那么大呢!

  ps:坦白说,作者菌真的很无语,这里跟大家解释两件事,也是书评区里留言最多的两件事,作者菌在书评区里解释得都要烦死了,干脆在这里一口气跟大家解释完。

  另外,因为ps的篇幅超过了五百字,会导致大家多付四分之一章节的钱,所以下一章113章会在作品相关里上传免费副本,等于白送大家一章。

  以四赔一,作者菌绝不多拿读者一分钱,那些说作者菌故意发章末刷字数、坑钱的,可以闭嘴了。

  两个问题,第一、爪金龙的爪到底是只龙爪,还是每一只爪上根龙趾。

  坦白说作者菌觉得这真的没什么好解释的,在传统神话里,只有五爪金龙,那是皇帝的象征,不存在什么爪金龙,那五爪指的是五根趾头,不是五只脚。

  但是在网里,出现过爪金龙甚至十二爪混沌圣龙,那些里都设定是只、十二只爪子而不是趾头。

  这是传统神话和网络的分歧,作者写的是网络,所以本书取的是爪的设定,因为如果按照传统神话的设定,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“爪金龙”。

  主角本体是爪圣龙王,化形后变成道体也是两只手的,这是本书的设定,不可能随便修改,不然前就彻底崩了,希望大家能担待一二。

  第二、洪荒世界和玄幻世界,哪个世界更高级?

  坦白说,跨书论武本身就是特别没意思的话题,因为根本就没有主角跨世界战斗过,鸿钧和鸿蒙谁牛逼?谁知道呢!

  作者菌写的是消遣放松的神话,又不是学术论,难道还要我自己穿越几次,去过玄幻世界和洪荒世界,然后回来拿数据分析,告诉大家哪个世界最牛逼?

  这里,作者菌实在没法解释,只能定下等级详细设定,后续也不会再争辩什么。

  鸿钧、鸿蒙、巅峰石昊(创造了新仙界)等【掌控或者创造混沌宇宙的】,视为单世界论坛管理者,为第一层次,凌驾于圣人之上。

  蔽日三人组、洪荒圣、《大主宰》里的炎帝、我欲封天里的孟浩这些,战力难分高下,书迷们都觉得自己喜欢的人物更强,作者菌也不好排等级,所以统一归到圣人级别,战斗力有强有弱,为第二层次高手。

  另外,滴滴打人的分身,是具备本体部分战斗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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