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68.评《离天大圣》_仓氏呓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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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68.评《离天大圣》

  大圣,最有名的肯定是齐天大圣孙悟空!

  在网文世界,关于大圣的书,有很多。

  《大圣传》《通天大圣》《大圣道》《西游之金乌大圣》《西游之传奇大圣》《网游之白骨大圣》等等。

  可我今天重点想推的却是《离天大圣》。

  不知道跟孙大圣有没有关系?

  《离天大圣》,作者:神秘男人,5级作者。

  《离天大圣》:主角是“凡人流”的孙大圣?

  分类:仙侠-古典仙侠。

  【简介】

  诸天万界之中,那超脱一切,不受拘束的存在,被称之为大圣。

  【黄金五章】

  第一章,孙恒。主角穿越到一个偏僻小山村十岁孩童身上,成为孙恒。孤儿标配,但主角却和普通小孩不一样,自带穿越记忆和金手指的他,自然不甘心成为永久山民,期待着命运出现转折。

  第二章,猎狼。年纪轻轻的主角跟随村民打猎,心思缜密、勇武果断,正面面对野狼,却毫无惧色,不愧是少年猎人中的佼佼者。终于,主角获得前往镇上应聘药铺学徒的机会。

  第三章,青阳镇。主角来到青阳镇外的人才交流市场,见到推荐人,缴纳介绍费,随其来到城门口,忽然遇到官兵抓贼的大事件。

  第四章,武功。山匪劫法场,镇守追击,一番交手,山匪眼见不敌。忽然斜地里杀出一位剑客,二人比划了一下,旁人连动作都看不清,镇守大人却无奈地放任山匪离开。

  第五章,心志。穷文富武。主角见识了武功的厉害,身为穿越者,便萌生出习武的念头。得知当药铺学徒也可以学习武功,更是坚定了其成功入职的决心。

  《离天大圣》:主角是“凡人流”的孙大圣?

  【简评】

  故事细腻。

  本文是传统的仙侠文,主角从一个偏僻小山村走出,来到不算繁华的小镇,从底层的药铺学徒开始,接触武功,提高身体素质,偶然的机缘接触到修仙的世界。

  一步一步,完整地介绍故事发展的脉络。

  人物正经。

  主角的性格沉稳,果敢勇猛。

  猎狼时的果断,应聘时的坚决,采药时的智慧,杀敌时的凶狠。

  在自己很弱小的时候,认真地怂,当机会来临时,也绝不会错过。

  而配角们也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,并非脸谱化,智商也都在线上,并无无脑沙雕。

  文笔朴实。

  文笔方面既不讲究辞藻的堆叠,也不是口水化的浅白,而是一种正常的叙述。

  本书更多的着力点在故事的描述上,伏笔的铺垫,很有章法,也体现了作者的用心。

  【吐槽】

  金手指缺失。

  主角作为“穿越者+孤儿+金手指”三件套标配出身,可前期几乎没有展示出多少优势,更像是一个平凡少年刻苦修仙的故事。

  所以,我也不太清楚主角身份设定的意义何在。

  爽点不多。

  第一卷整个故事,都比较平凡。

  没有太多淋漓酣畅的打击感,节奏比较缓慢,铺垫有些过长。

  不太容易将读者带入。

  不过,看其后面分卷故事,应该还是一个设定比较大的世界。

  算是,找回一点期待感!

  【总结】

  本文几乎可以划归为“凡人流”修仙小说!

  所以在读的时候,脑海里难免会浮现出“韩立”来。

  一直希望能加快一点节奏,看到主角“爆种”时刻,可惜暂时还没有。

  不过,我从主角的行事风格中,依稀看出一点杀伐果断的气息。

  也许,主角孙恒,也能成为孙大圣一名

  【仓氏呓语】

  看了眼作者上本书《能修行的穿越者》的上架感言,才得知作者原来是在农村开饭馆的,每个月3000左右进账。

  这个收入,与他现在5级大佬的身份一点也关联不到啊。

  而《离天大圣》的上架明显就很有5级大佬的风采。

  很简单,也很刚。

  “多谢诸位书友的支持,希望上架后能够继续支持本书。”

  我挺喜欢看每位作者在上架时和上比价厉害的推荐位时,说的那些肺腑之言或者是卖惨的话。

  真真假假,很多时候看不清楚。

  但很多时候,都是真话。

  因为,现在的读者真的很难忽悠。

  而我的这部短篇,能追到这里的朋友,其实也清楚,内容的主题来自以前写的那些书评。

  新增部分就是这个【呓语】。

  本来发短篇的时候,想的是直接搬运过来,又觉得良心上过不去。

  然后研究了一波短篇的各种分类。

  说不好听一点,写日记都有人看。

  所以,我就加了这个部分。

  也算是在原创书评的基础上,额外增加一些原创的日记或者评论或者叫心得。

  叫什么不重要。

  重要的是,就跟唠嗑一样。

  反正水群也是浪费时间,单方面唠嗑,也挺好玩的。

  我写书主要是图个好玩,当然,能挣钱当然好。

  挣不到钱,就想想别的法子呗。

  我不喜欢讲什么大道理,因为不喜欢听别人讲大道理。

  就像我写的这些原创书评,也很少去借鉴别人已经写成的,毕竟优良的书评。

  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的理解,把对一本书的观感,或者试读情况,跟大家分享一下。

  发书之前,很多朋友都劝我:谁会发钱看书评啊?

  是的!

  很少有人花钱看书评。

  但就目前本书的成绩来看,220个收藏,12个追订,我觉得够了。

  好歹也是接近20:1的收订比。

  假如,万一,本书的收藏能够达到两万,那订阅就有可能突破一千。

  假如,收藏能到六万,订阅就有可能达到三千的精品标准。

  当然,砸个白银盟,也能搞来2-3万的收藏。可那是死的。是一次性的。

  并不是真爱。

  当然,也可以去弄个淘宝套餐,可那是傻瓜干的事。

  我还没那么傻!

  慢慢写,慢慢来!

  话说,明天又是一决生死的关键时刻。

  仓某人心里有一点点慌乱。

  来还不是来?加还是不加?

  我要,这推荐再影响不了我的心!

  我要,这数据再迷乱不了我的眼!

  我要,这分类再束缚不了我的书!

  我要,这世界再聆听不到我的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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